大连人流医院保定单位

哪些情况下必须要做引产手术?

  • 评论(73
  • 873

  有些女性朋友在怀孕后发现某些情况不利于妊娠,于是需要采取人流,或者超过人流时间后也要采用引产终止妊娠。引产是指在妊娠70天后,由于某些特殊的原因,为了确保母体的健康,或者使胎儿脱离宫内险境,必须实施引产手术,提早终止妊娠,哪些情况下必须要做引产手术?

  大连人流医院专家说,引产多数情况下是由于孕妇患有严重的疾病,继续妊娠的话会引起生命危险,主要情况有:

  1.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:大部分出现在妊娠中、后期,患有该疾病的孕妇会出现全身小血管收缩,血压升高、呕吐、头痛头晕、下肢水肿、小便排出蛋白等现象。如果经过治疗后病情仍然没有好转,继续妊娠的话会发生抽搐(子痫)或胎盘早剥,继而引起子宫内大出血,导致胎儿窒息甚至死胎。因此,患有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患者,在治疗无效的情况下,就要采用引产终止妊娠。

  2.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:这类患者身体比较虚弱,体力不支,继续妊娠对孕妇本身和胎儿都很不利,因此需要考虑引产,如果经超声波等检查后发现胎儿严重畸形,或者胎儿不能生存等情况,也需要立即进行引产。

  3.慢性肾炎患者:这类患者本来就不适宜生育,因为怀孕后会增加孕妇的肾脏负担,加重各种症状,对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健康都很不利。所以,该类孕妇需要及早引产,终止分娩。

  4.孕妇羊水过多:这类患者的子宫底会急剧升高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导致心脏移位,引发孕妇心悸、憋气,不能平卧,严重影响睡眠和饮食,还可能会引发畸形胎儿,这种情况也要立即引产;如果孕妇感觉胎动消失,检查后确定胎儿已死,就要立即引产,确保孕妇的生命安全。
 

已有人看完本文章后参与咨询

我院许诺:大连北医八医院让您明明白白看病,不走弯路。我们只做该做的检查,踏踏实实治病,为您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。对这个页面有什么意见和建议,立刻反馈

来院路线:
大连市西岗区畅通街1号
【点击查看医院交通路线 有效为您导航】

健康热线:0411-39836828

咨询QQ:547242568

Copyright @ 大连北医八医院

接诊时间:8:00-19:30

辽ICP备12004575号-20

大连人流医院官方微信
大连北医八医院版权所有
本站部分图片、文章来源于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权,请与我站联系删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