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些特殊情况要做引产手术?
评论(73)
赞(873)
一般情况下,对于意外怀孕超过10周后的女性,就要做引产手术来终止妊娠。但是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,也是需要做引产手术来保护女性身体健康。那么,哪些特殊情况要做引产手术?针对这个问题,下面我们请大连北医八医院的专家为大家详细介绍。
专家介绍说,需要做引产手术有以下几种:
1.慢性肾炎的孕妇:如果患有慢性肾炎的女性在怀孕后会加重肾脏负担,促使各种症状加重,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。这种情况就需要及时做引产手术,以免出现不良的现象。
2.宫内死胎:如果孕妇感觉胎动消失,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,应立即引产排除死胎,以保孕妇生命安全。
3.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:这种疾病一般都是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,患者会出现全身小血管收缩,出现血压升高、头痛头晕、呕吐、下肢水肿、小便排出蛋白。如果治疗后病情没有好转,就要进行引产手术。避免继续妊娠引起的子宫大出血,并会发生胎儿缺氧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,严重危机女性的身体健康。
4.羊水过多:如果孕妇羊水过多,就会造成子宫底会急骤升高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使心脏移位,导致孕妇出现心悸、憋气,难以平卧,影响睡眠和饮食。如果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导致孕妇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产妇,应立即进行引产,终止妊娠。
5.胎儿畸形无法生存者:如果以超声波等法检查,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者,也需立即引产。
以上是介绍关于“哪些特殊情况要做引产手术”的内容,女性朋友们可以参考参考。大连最好的妇科医院的专家指出:如果还想了解更多的,可以点击在线咨询,这里会更加细心的为您服务。
- 上一篇:错过了人流的最佳时间怎么办
- 下一篇:过期妊娠对胎儿有什么害处?
我院许诺:大连北医八医院让您明明白白看病,不走弯路。我们只做该做的检查,踏踏实实治病,为您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。对这个页面有什么意见和建议,立刻反馈